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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连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9-03 09:42:4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连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 8 月 27 日在连州市第 15 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 次会议上

连州市审计局局长 莫如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连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连州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清远以及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连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基本民生、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项目支出的审计力度,组织实施了连州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全市经济运行平稳,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完成增收目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19年连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1,753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100.11%,同比增收4,135万元,增长6.12%,财政部门加大了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了存量,保障了财政的平稳运行。

       ——收支管理不断强化,民生领域保障有力。财政支出在保障正常运转情况下:一是开源节流,2019年度一般性支出涉及的24个经济类科目的总金额为58,803万元,同比减少14,996万元,完成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要求2019年一般性支出总额压减5%的目标任务;二是向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力倾斜,分别支出42,068万元、72,257万元,同比增长38.56%、59.55%。

       ——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土地出让、处置存量资产、核销核减债务等方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22.39亿元。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总体同比下降7.49%。全年完成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2,865人,保障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88人。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开展了“水更清”“清四乱”等行动。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整改成效较好。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整改成效较好。截至2020年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1,601.91万元、减少政府投资项目成本771.34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32.96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连州市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组织对连州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管理情况等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综合运用各类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保持了财政运行平稳;加强了预算管理;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了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连州市较好的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了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情况、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情况、支出预算执行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连州市政府性债务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延伸14个部门单位及7个乡镇政府。据市级决算草案反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5,302万元,总支出412,098万元,年终结转33,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6,711万元,总支出为89,885万元,年终结转6,8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647万元,总支出2,77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73万元;归属地方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65,070.32万元,总支出59,589.7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1,632.3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2.部分社会保险基金账户未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优惠利率1.1%计息,少计利息33.72万元。

       3.有1个部门虚列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47万元。

       4.财政部门未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9年财政预算后的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实际批复时间比规定时间迟142日(工作日)。

       5.有1个部门未按规定在收到资金和任务清单后的三十日内制定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实际制定时间比规定时间迟16日(工作日)。

       6.本级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上升2.15%,未能完成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目标。

       7.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8.Y034线良江桥危桥改造工程的监理项目未及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与中标、成交公告相差71天,涉及金额123.63万元。

       9.被列入中央环保督查整治任务的13个镇级垃圾填埋场未能达到201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验收的约束性任务要求。

       10.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专项资金197.24万元,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11.有1各部门未按规定在收到资金和任务清单后的三十日内制定2019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实际制定时间比规定时间迟61日(工作日)。

       12.有1个部门未能完成2019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有关绩效目标。一是截至2019年12月底,连州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37.31%,未达到38%以上的要求;二是2019年公办幼儿园新建项目未在当年完成,未达到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以上要求。

       13.截至2020年3月底,有1个部门未按规定设立涉农资金项目库。

       14.未能完成2019年涉农资金项目的部分约束性任务。经抽查,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存在四大类共10个项目未能完成2019年涉农资金项目的约束性任务。

       15.2019年度新增债券资金有5,981.96万元沉淀在有关项目主管部门,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由于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全市存在3个项目涉及资金5,981.96万元沉淀在2个部门单位,未发挥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组织对市卫健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大路边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等其他项目进行审计。从审计的情况看,上述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客观反映了当年的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有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2.有4个部门单位存在财务管理等方面不规范的现象,涉及金额439.33万元。        

       3.有1 个部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涉及不规范用车次数合计34次。

       4.有2个部门单位未采用行政事业单位集中财务核算系统进行会计核算。

       5.有2个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55.8万元。

       6.有2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42.85万元。

       7.有1个单位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多支付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承包方车辆加油费及保养维修费1.73万元。

       8.有1个部门在2016年至2018年无公函支出公务接待费5.25万元及2018年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2.1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连州市2019至2020审计年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连州市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公立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和验收、卫生健康事业等方面的情况,抽查了市司法局、东陂卫生院、市卫健局、大路边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部门单位积极落实措施,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对连州市龙船厂航电枢纽库区防护工程和S114线连州城北桥危桥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结算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和工程建设、结算等相关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有关的资金收付及结算情况,相关合同基本得到履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个工程项目多计竣工工程款合计2,230.56万元,占总送审额18.19%。其中:连州市龙船厂航电枢纽库区防护工程多计工程款2,187.22万元;S114线连州城北桥危桥改造工程多计工程款43.34万元。

       (二)招标人未与中标人签订连州市龙船厂航电枢纽库区防护工程排水箱涵部分设计合同。

       四、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对预算编制、执行工作不够重视,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预算单位未将上一年度末的结转、结余资金纳入当年预算,造成这部分资金收入未编入当年预算,预算质量还不够高,对财务基础性、日常性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容易诱发违法违纪问题;二是相关政策落实力度不够。个别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制定的措施不够实,或是项目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工作论证不够充分,对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结存闲置,绩效目标未能实现;三是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查处问责力度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工作目标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未完全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未完全落实,处罚问责力度不足,影响政策实施效果。为此,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视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转移支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下达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二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抓重点、补短板、着力解决制约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的难题;三是加强对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管,增强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针对各种问题的薄弱环节,完善各项措施和对策,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进一步强化民生领域的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民生资金及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二是加大对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生资金和项目真正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目标任务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形成震慑,以倒逼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管理责任和监督约束机制。

       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概算、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工作,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的规范,加强对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复核,从源头上控制造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市审计局迅速成立专门审计小组对我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

       至2020年3月底,连州市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0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4万元、省级资金669万元、市级及以下资金226万元(连州市本级财政安排115万元),实际使用685万元,其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7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313万元、其他支出365万元。延伸审计了连州市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市卫健局、市发改局等11个单位,上述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63万元,支出262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20.54万件,安排使用上述物资16.93万件。

       从审计的情况看,连州市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能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管理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严格实行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做到统一接收、统一分配、统一发放,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使用等信息。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为全省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把好粤北大门的进入关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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